男人开着卡车,拉了十七吨农产品,要从陕西拉到广东,一路上很顺畅的抵达,可是最终鄙人高速的时分,男人的卡车却被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拦住,不让他下高速,让司机交纳3470元的过路费,可是其时的方针是这样的,农产品是可避免过路费的,这样是为了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进步公民的生活水平,减轻老百姓的压力。
可是这件工作是这样的,男人拉着农产品鄙人高速的时分,却遭到了高速工作人员的阻拦,要男人交纳过路费,底子原因是车上除了苹果之外,还有40斤的篷布,已然车上还拉着不属于农产品的东西,那么就应该交纳过路费,之后,这件工作就上了热搜,广阔网友纷繁宣布自己的定见,按收费员这样说的话,那么拉菜也不能带上土,拉海鲜不能带水,拉苹果也不能带箱子等等。这样的较真的话,那么这个惠民方针还怎样施行呢?那么这件事详细是怎么的,这样收费是合理的吗?仍是违反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