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模式。根据有关要求,现将
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采取询问有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来进行检查。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用到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和法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