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丰台区帐子露营地办理,引导帐子露营地健康有序展开,丰台区十三个部分联合印发了《丰台区帐子
《方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丰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旅行景区、旅行休假区、公园、酒店、乡乡民宿、农业参观园等(以下总称露营办理单位),在本场所内树立帐子露营地,安排、展开以帐子为首要休闲和住宿设备的露营经营活动及服务。
《方法》指出,对归入政府监管台账的帐子露营地,要树立露营办理单位、职能部分、属地街镇构成的“三位一体”办理机制。其间,露营办理单位承当主体职责,区文旅局等有关部分承当部分监管职责,属地街镇承当全面监管职责。树立帐子露营地选用联合审阅的方法,需通过申报、初审、复审、检验四个流程。
《方法》指出,参阅《休闲露营地建造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子露营地》(GB/T31710)规范,特拟定《丰台区帐子露营地施行规范(试行)》。应压紧压实各相关方的安全办理职责,执行帐子露营地门槛、建造规范、供电供水、服务设备、卫生设备、垃圾处置、安全办理、突发传染性疾病防治、应急办理等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