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私自圈占消防抗震渠道,将渠道改建为个人住所用房,关闭消防救援渠道和安全窗口,一旦失火,生命通道被堵,无法救灾,这给小区的消防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其间第二十八条规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许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布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活救援的障碍物。可见,小区私自占用消防逃生渠道的行为归于违背法律行为。问题屡次反响,城管房管不作为,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