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为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规范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货商,不得再参与该收购项目的其他收购活动。
4.4、供货商须具有十分杰出的诺言,未在“信誉我国”网站()、我国政府收购网()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尚在处分期内的);
2.招标文件出售/获取地址:新疆金正建造工程办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
七、招标地址:乌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5层新疆金正建造工程办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开标地址:乌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5层新疆金正建造工程办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货商以为收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收到收购文件之日(出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收购文件的,以出售截止日为准)或许收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和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涣散收购限额规范以上的项目,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2、收购项目需求执行的政府收购方针
1、收购署理组织名称:新疆金正建造工程办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向阳、魏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