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者无不良诺言记载(包含但不限于配备未及时清洗收拾、未准时偿还、配备维护不仔细、配备人为损坏等)。
1、活动前3天,填写好电子版《山诺会配备租赁申请表》,补白“租赁人山号 / 名字+联系方式”,提交给配备委员,一同交纳费用。
2、活动前1天,带着纸质版《山诺会配备租赁申请表》,依照约好时刻到配备室取配备,负责人有必要参与。取配备时负责人应查看配备好坏,如有损坏能够互换。
3、活动完毕后5天内,依照记载偿还配备时,一致收齐,一同偿还,回绝个人偿还。负责人有必要参与,配备委员须核对配备数量及破损损坏状况。如有损坏则依照损坏程度进行补偿。
3、对不同配补白意不同的维护办法。如借用餐具厨具后,应洗洁净并晒干后偿还;借用睡袋后,不在户外时将睡袋松开保存,不要坚持紧缩状况,偿还前要暴晒1小时以上。
4、配备偿还时刻提早同配备委员洽谈决议。若因暂时有事未归应及时奉告配备委员,未说明状况按超越一天罚款10元处理,偿还配备时迟到者,按迟到1分钟罚款5元处理。